“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新药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有利于鼓励医药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最终患者、社会都能从创新成果中获益。”“医药专利一方面要加强保护创新,另一方面也要同仿制药达成平衡。”
近日,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礼来中国总裁兼总经理季礼文,阿斯利康中国及亚洲区首席知识产权顾问、助理副总裁徐锋博士做客人民网·人民健康,针对即将实施的新专利法和知识产权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新专利法实施在即,医药创新释放新活力
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专利法新增了关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首次在立法层面提出了新药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程永顺指出,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正处在从仿制药向创新药的转型期,新专利法的实施,既能刺激本土创新能力提升,突破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卡脖子”问题,推动我国创新药发展,也能更好地惠及广大患者,助推全民健康早日实现。
徐锋认为,新专利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原研药、仿制药乃至整体医药创新发展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可以预料的是,未来我国对新药研发的投入会大幅提升。同时,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平衡仿制药系统,将有利于促进整体医疗格局的正向发展,也能够推动中国企业拓展国际视野和全球市场。”
季礼文同样肯定新专利法带来的积极影响。他表示,近年来中国本土医药企业在创新方面不断发力,其中礼来也参与了多项创新合作。新专利法的实施,无论对于在华外资药企还是本土创新药企,都将带来重大利好。
此外,徐锋认为,参考国际惯例和国内既往实践,在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应考虑创新药企实际情况,设立专利保护期限补偿过渡条款,让一些早期响应政策要求,更早地完成创新药的研发并申请上市审批的创新药企也能够从新法中获益。
落实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推动创仿平衡
对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落实,季礼文表示,该制度加强了对药品专利的保护力度,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在药品审批结束前解决专利权属纠纷,降低诉讼风险。
“礼来制药有非常强大的产品管线,过去三年平均每年上市4款新产品/新适应症,未来5年内有望推进40项创新成果进入中国市场。未来,礼来也非常期待在新专利法实施的过程中与政府及行业做好积极配合。”季礼文说。
程永顺建议,医药专利一方面要加强保护创新,另一方面也要同仿制药达成平衡。通过创新药、仿制药正当的市场竞争让人民得到好药、便宜药,战胜疾病,最终让人民获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徐锋认为,新专利法的实施,也将进一步推动一些科研项目在申请专利授权后能够得到有效的转化应用。带动行业全方面、多层次的合作,推动部分知识产权市场化、商业化。
织密保护网,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环境
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新修专利法加大了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法定赔偿额由原来的“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程永顺指出,此举反映出我国在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有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对于赔偿的相关规定,重要的并不是具体金额,而是释放出关于侵权的执法更加明确、更加标准的信息。希望能在更早的环节解决可能的侵权行为,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创新发展。”季礼文表示。
徐锋认为,总体来讲,此次处罚力度的加大,将会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环境得到整体提升。对于医药领域,也会推动我国医药在“创仿结合”“从仿转创”方面的进一步探索。
此次《专利法》修改有体现两个特点,一是鼓励创新,二是鼓励推广应用。对于医药领域来说,鼓励创新对应新药研发,推广应用对应仿制药,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位嘉宾再次对新专利法的实施充满期待。(本文转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