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很多制药公司正在逐步加强在医疗卫生领域使用数字技术,我们相信这一趋势将在未来多年保持强劲势头。全球制药行业已制定了多项相关原则及指导文件,以供制药公司在考虑数字医疗技术应用时参考。上述原则及指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制药行业数字医疗全球政策原则》(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盟(IFPMA)、日本制药企业协会(JPMA)与欧洲制药企业协会联盟(EFPIA)共同制定)、《社交媒体与数字化渠道指南联合说明》(IFPMA与EFPIA共同制定),以及《教育活动及远程医疗行业支持指南联合说明》(IFPMA与EFPIA共同制定)。
在中国,RDPAC观察到数字化工具在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患者以及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交流中广泛使用。RDPAC始终鼓励会员公司与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有效互动,提升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科学及医学知识与疾病治疗能力,并提高患者和公众对疾病的认识及健康管理与疾病管理能力。
在过去几年间,数字化工具的广泛应用已使中国制药行业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及患者之间的互动模式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大大提高了互动的覆盖面、效率和有效性,但同时也在法律及监管合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医学伦理等方面给会员公司带来了新的挑战。
因此,RDPAC制定本指南,旨在为会员公司使用数字化工具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及患者进行的互动,提供原则性的非约束性指导,以避免与法律及监管要求不一致,在最大程度上利用此类互动助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高患者福利,并保持最高的医学伦理标准。根据需要,RDPAC计划继续制定有关数字医疗的更细化的专题性的合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