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会各界力量 共同推动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成立

12/02/2014



《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虽然近年来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公众用药需求基本满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高。但不合理用药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现象频出,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药日益增多,有些假药甚至进入药品正规流通渠道,药品安全风险依然很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为发挥社会各界力量,配合政府部门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简称CNMA)、中国药学会(简称CPA)、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RDPAC)、中华医学会(简称CMA)、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简称CPIA),中国中药协会(简称CATCM)、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简称CAPC)、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简称CLPA)、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简称CPE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简称SMERI)、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简称CPNPA)等11家行业协会共同筹划启动“药品安全合作联盟”项目,其主要宗旨是,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协助政府并借助国际相关领域的成熟经验和案例,帮助中国患者和消费者增强安全用药和防范假冒或伪劣药品的意识。经过近一年的组织筹备,2012年11月28日药品安全合作联盟正式成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李玲出席了本次会议。

 

药品安全合作联盟的建立,将协助和支持政府更好地实现全民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的工作目标;将搭建药品安全资源共享平台,发挥联盟成员各自的职能优势,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加入联盟,共同推进我国安全用药事业的发展。

 

根据《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公约》要求,联盟的主要工作将包括:帮助公众提高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重要性的认知和意识;向社会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传递相关信息;并逐步开展涉及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公益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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